Air Compresso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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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動式空壓機是不是壓力容器

一、判斷依據:是否屬於特種設備

根據《特種設備目錄》(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19年第3號),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,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。是否納入監管,關鍵在於其工作參數是否滿足TSG 21—2016《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》中規定的適用範圍。

二、移動式空壓機的典型工況分析

常見移動式空壓機多為容積式壓縮設備,其儲氣罐(緩衝罐)通常具備承壓功能。若該儲氣罐容積≥25L且工作壓力≥ 0.1MPa (表壓),同時介質為氣體,則符合TSG 21中壓力容器的基本定義。

三、監管要點:整機 vs 關鍵部件

需注意:移動式空壓機整機不屬於特種設備,但其配套的儲氣罐若滿足上述條件,則該儲氣罐本身屬於壓力容器,須按TSG 21要求進行設計、製造、監督檢驗及使用登記。

四、實務建議

  • 核對設備銘牌及出廠資料中的儲氣罐容積、設計壓力、介質類型;
  • 確認是否具有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(TS)標誌;
  • 使用單位應依法辦理使用登記,並落實定期檢驗與日常維護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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